近年來,安徽省出版事業蓬勃發展,文化市場一片繁榮,各類圖書、音像製品等出版物銷售收入逐年攀升。但一些非法出版物也趁機流入市場,尤其是一些暗中銷售黃色淫穢、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的流動攤點,已成為當前“掃黃打非”工作的重點和難點。
   暗中銷售整治難
  11月9日、10日,記者在合肥市街頭一些攤點進行暗訪。在淮河路、蒙城路和翡翠路上的“徽風”報亭前,記者翻看,全都是正版雜誌和報紙,沒有盜版的書刊。但在花沖公園門前,記者見到的卻是另一種情形:兩輛三輪車和門前的地攤上,擺滿了各種非法出版的圖書和光碟。
  一位正在攤點上買書的年輕人告訴記者:“我準備考註冊建造師,就來這裡買幾本書。這類書正版的50多元一本,一套要200多元。盜版的只需60元左右,還贈送光盤和配套練習題。 ”
  在二十埠“國風”東側的人行道上,記者看見一對擺地攤的夫妻,賣的大多是盜版書。對面的書店里,一位40多歲的老闆告訴記者:“你需要什麼盜版書,我都能給你搞到,哪家出版社的都有。 ”在淮河路西段的城隍廟商城,也有人在公開叫賣盜版書,按斤稱,10多元一斤。暗中銷售非法出版物的現象,在經開區港澳廣場路邊、芙蓉路農貿市場十字路口及安徽大市場等地也存在。
  11月7日上午,記者採訪了省新聞出版局和版權局有關負責人,他告訴記者:“除國家批准的出版單位外,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出版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圖書、報刊和音像出版物,違者屬非法出版活動,其出版物屬非法出版物。”該負責人還指出,目前,我省不斷加大“掃黃打非”力度,經常開展集中整治行動,但少數個體攤販與執法人員打游擊,不斷轉移銷售地點,暗中銷售非法出版物。省少年兒童出版社發行部詹瑋瑋主任告訴記者:“這些盜版書、口袋書充斥色情暴力,對兒童成長非常不利,必須嚴打。 ”他還告訴記者:“在識別非法出版物時,讀者可以做到‘七看’:一看封面,二看插圖和廣告,三看標準書號,四看書刊徵訂發行委托書,五看新書徵訂單,六看圖書的紙質及印裝質量,七看賣書人及售價。 ”他呼籲讀者要自覺拒購盜版書刊。
   屢禁不止為哪般
  近年來,非法出版已從圖書、報刊發展到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,電子圖書的興起,一方面有利於促進圖書傳播和知識共享,另一方面也為盜版帶來了便利,給版權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。
  省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李先鋒主任告訴記者:“非法出版物屢禁不絕,首先是利益驅動。盜版書省去了創作費、編輯費、排版費等,能夠以低廉的價格銷售,利潤空間大。其次,銷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成本低。執法時除沒收當場發現的非法出版物外,一般只給予口頭警告,有的小攤小販與執法人員‘打游擊’,執法人員一走又照樣經營。三是盜版書有市場需求。一些讀者貪圖便宜,對於盜版書的危害性認識不足。四是執法人員監管不力、執法不嚴也是一個重要原因。 ”
  省少年兒童出版社發行部張蔚告訴記者:“出版社為防止印數過大,賣不出去出現壓倉,往往採取折中辦法降低印數,這就給盜版提供了空間,正版供給不足,盜版屢禁不止。 ”據省文藝出版社辦公室宋主任介紹:“盜版書主要集中於文藝暢銷書方面,這類盜版書籍成本低,讀者需求量大,利潤空間高。讀正版書是對傳統文化的尊重,也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,希望正版閱讀成為大眾的一種自覺選擇。 ”
  堅決取締莫手軟
  針對打擊非法出版活動,我國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、法規。從2001年開始,我國先後出台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》。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發了《出版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》,對非法出版物的認定和處罰做出了明確規定。我國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條也明確規定:非法出版或販賣非法出版物,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,且同時要判處罰金。
  李先鋒告訴記者,為凈化出版物市場,加強日常監管,合肥市成立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,每天都有執法人員去文化經營場所亮證巡查。一旦發現盜版出版物,當場沒收,嚴重的罰款。對於屢教不改的則堅決取締,凡涉及刑事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。今年我省著力開展“凈網”“清源”“秋風”三大專項行動,重點打擊網上淫穢色情信息、違禁出版物和非法報刊。由“掃黃打非”辦牽頭,公安、工商、新聞出版局、文化執法大隊等聯合行動,集中打擊淫穢色情出版物和各類侵權盜版非法出版物。
  省新聞出版局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郭志學處長告訴記者:“違規經營非法出版物,有一定的隱蔽性、反覆性和複雜性。只有加強巡查、常抓不懈、露頭就打,才能凈化文化市場。同時,還應加強宣傳教育,在全社會形成‘掃黃打非’的良好輿論氛圍。每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,全省各地都要開展非法盜版出版物集中銷毀活動,利用媒體宣傳‘掃黃打非’工作,曝光非法出版典型案件,開展‘綠書簽’活動,呼籲讀者自覺抵制盜版。 ”
  有關專家指出,圖書發行工作者應自覺反對和抵制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動,零售書店應自覺做到不訂購、不銷售非法出版物。廣大群眾發現游商小販兜售非法出版物時,應主動向當地出版或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舉報,積極協助“掃黃打非”,進一步凈化文化市場。(記者 齊振江 見習記者 湯超)  (原標題:“掃黃打非”須常抓不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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